科普乙肝女性什么时候才能生育综合看肝功能

2018-9-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乙肝女性如果早孕,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经怀孕了。乙肝女性怀孕后,最好到专门的肝病产科就诊,那里的医生会更全面的考虑你的肝病和妊娠的情况,制定出综合治疗方案。怀孕前或怀孕期间感染上乙肝,孕妇及家人会担心治疗乙肝的药物会影响胎儿,造成胎儿畸形等。

▼乙肝女性怎么制定怀孕计划

乙肝女性体内免疫状态改变,大三阳变成小三阳,意味着体内肝炎病毒减少,传染性变小,病情进入稳定阶段。但是不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代表乙肝病毒感染状态的不同,不能代表病情的严重程度。

乙肝女性如果要生育,应该综合肝功能,乙肝病毒定量等结果,经过医生判断才能评价是否适合生育。传染性强弱也应该以乙肝病毒定量来评价。如果血液中的病毒量高,传染性强。所以大三阳比小三阳严重,大三阳女性不适宜生育,这样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怀孕前应该定期检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乙肝病毒定量。如果长期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定量较低,传染给孩子的可能性就减少,那就适合生育。

▼乙肝母亲产后能否停用抗病毒药物

孕前和孕期肝功能一直保持正常的高病毒复制的母亲,在孕晚期为了加强乙型肝炎母婴阻断服用抗病毒药治疗,在产后1~3个月即可以停药,停药后监测肝功能,大部分母亲停药后仍然保持肝功能正常。但以下两类抗病毒治疗的孕妈妈在产后不能停药:

第一,在孕期乙型肝炎发作的乙肝孕妈妈,因治疗肝病而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者在产后不能停药。应继续孕期服用的抗病毒药物,或者换用耐药性更低的抗病毒药物继续治疗,并定期到肝病专科随访,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直至达到乙肝病毒清除或停药标准后再停药。

第二,在孕前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孕妈妈,孕前经医生权衡,尚未达到停药标准,需要在整个孕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乙肝孕妈妈在产后同样不能停药,应继续孕期或孕前服用的抗病毒药物继续治疗,并定期到肝病专科随访,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直至达到乙肝病毒清除或停药标准后再停药。

不能停药的母亲停药后则导致肝病加重。严重的肝病不仅影响母亲的健康,也影响了肝脏内蛋白质的合成,使母亲乳汁质量下降,影响婴儿的健康。一些母亲在肝功能异常后,选择服用一些保肝抗炎药物治疗。但这些药物大多都可通过乳汁分泌,有些药物可能对哺乳的婴儿产生一些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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